一条普普通通的过道,只因少了一份忍让,兄弟二人两次对簿公堂。近日,因哥哥在其出行的必经走道上建护坡,影响了弟弟一家的出行,弟弟将哥哥诉至法院,要求其消除危险并恢复原状。
张海(化名)起诉称,2006年11月,他和哥哥张洋(化名)与父母及其他兄弟姐妹签订了一份协议分家单,对位于丰台区某院内房屋及院落进行了分割。协议约定,房屋东墙外走道面积归张洋所有。2009年,张洋起诉至法院,要求一直从该走道出行的张海支付通行费用,经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洋的诉讼请求。2010年3月,张洋在该走道上建了护坡,导致张海一家无法正常出行。
据悉,兄弟二人分家时,因为哥哥分得的房屋面积较大,过道就分给了弟弟,这样在房屋拆迁时,弟弟可以多分一些,就也就成为兄弟二人矛盾较深的根源。
4月22日上午10:00,丰台法院开庭。 |